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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17类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

  本报萍乡讯 (记者邹晓华 通讯员李科)近日,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萍乡市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17类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推行不予处罚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让企业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据了解,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持续优化消防营商环境,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持包容审慎与严格监管并重、依法查处和引导教育并行的原则,经萍乡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出台不予处罚清单。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并不代表当事人不违法。”该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表示,对不予处罚的当事人,执法人员会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跟踪督导、告诫约谈等措施,督促当事人加强自律意识、整改火灾隐患。对相关违法行为已改正的,不再按照行政处罚程序立案,但若未改正,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适时对清单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和评估,通过案卷评查、执法检查等方式,对清单的执法适用条件、审批流程、案卷制作及责任追究方面进行框定,并对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明确要求,防止乱用、滥用情形的发生,有效强化后续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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