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发布通知,明确自2022年9月起,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状况,进一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此外,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面对疫情冲击,市场主体的生存和发展遭遇考验。此次缓缴社保费政策惠企纾困范围更广、社保缓缴时限更长,无疑可以让更多市场主体拥有更多流动资金,增强其挺过难关的信心和勇气,帮助其渡过暂时性困难。“缓一缓”换来了更大发展空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对符合缓缴政策要求的市场主体,积极主动对接,简化办事流程,实现市场主体“即申即享”,减轻其负担。
(朱慧卿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