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2017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相继印发。福建、江西、贵州成为首批开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省份。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海南加入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队”。
自跻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以来,四省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机制创新、制度供给、模式探索上大胆改、深入试,同筑生态文明之基,同走绿色发展大道,正努力成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样板”。
党的二十大期间,江西日报、贵州日报、海南日报三省党报联动,采访各省党的二十大代表,共话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成功经验,共同展望生态文明建设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