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晖)近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全省第一批省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名单,省高级人民法院等20家单位获“省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称号。
开展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是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的重要内容。省管局、省水利厅和省发改委于2021年联合印发了《江西省公共机构“十四五”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我省遴选30家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多种类型,并同步启动了我省第一批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响应,大力动员组织本地区本行业公共机构参评。省管局、省水利厅和省发改委联合组织专家对单位申报材料集中评审、分批次对候选机构进行现场核查,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我省第一批省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名单。
此次发布的20家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作为我省公共机构领域节水工作的标杆示范单位,均做到了“节水制度齐全、节水管理严格、节水指标先进”,体现了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的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