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璋
近日,《南昌市食品经营违法案件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试行)》在全省率先出台,既明确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经营违法案件适用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也对食品经营者规范采购流程、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指明了方向。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长期以来,食品安全一直是百姓重点关注的民生问题,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一旦出现相关问题,食品经营者往往面临严厉的处罚。这种处罚从法律法规上来看的确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但也不免出现一些值得商榷的情况。例如,一些中小食品经营企业或个体商户因为对食品安全标准不清楚,导致采购了有问题的商品,并非有意为之。
如何在既保障群众食品安全的同时,又对食品经营者给予一定的宽容度,南昌市此次出台的意见值得鼓励。当前,受多种因素影响,中小市场经营主体遇到了很多困难。稳市场就是保民生,做好对这部分群体的指导和帮扶,亦是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更何况,当前我省把推进营商环境优化作为“一号工程”来抓,法规制度是其中一项重要保障。只有不断深化这方面的改革,才能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良好的保障。法中有情,情中有法。希望此次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能积极落实,为全省食品经营市场规范发展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