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十名被告人因稀土涉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据介绍,该县法院在定南县大世界购物广场对上述案件分别进行公开审理,现场直播以案释法,承办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最终,县法院依法采纳了县检察院调整后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邓某甲等四人犯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严某甲等五人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至4万元,严某戊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万元。(林 山 郭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