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30日至8月23日,江西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进驻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控股集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10月31日,督察组向江钨控股集团反馈了督察意见。江钨控股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对照督察报告共梳理出四个方面46个问题,制定了114条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之路。《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明确了督察问题整改目标、期限,要求所属企业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努力实现江钨控股集团生态环境质量蝶变跃升,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贡献江钨力量。
为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整改方案》明确提出六项主要措施。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二是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责任传导,压实各级企业党委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稳固减污治污基础,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四是扎实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坚持绿色发展战略引领,加速推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淘汰低效高耗设备,有序退出高耗低效产能设备。五是坚持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坚持问题、目标、效果导向,系统梳理督察报告,锚定整改目标,深挖问题根源,精准发力,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整改目标任务。六是强化生态环保考核力度。提高生态环保考核权重,完善考核事项、细化考核标准,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的激励鞭策作用。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八个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追究。根据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制订追责问责工作方案,深入调查核实、逐一厘清责任,依纪依规追责问责。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督察整改进度常态化调度机制,坚持定期调度与日常督办相结合,全力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强化销号管理。建立健全督察整改闭环工作机制,实行集中统一销号管理,保障整改销号工作有章可循,按时序推进。五是强化信息公开。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
下一步,江钨控股集团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记生态环保“国之大者”,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生态文明建设中,坚决扛起省属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明的纪律,不折不扣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督察成效落到深处、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