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莲花县法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温情化审判模式,将惩罚、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审判全过程,所审判的未成年被告人在审判阶段均认罪认罚。
该院用温情精心打造少年法庭,设置专门通道和场所接待,以“圆桌审判”代替传统的“台阶审判”,指派办案经验丰富、性情温和的法官审理。建立判后回访帮教机制,促使未成年罪犯真心悔过、接受改造。同时,全面落实指定辩护人制度,优先从快审理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缩短审判周期。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该院均要求进行庭前社会调查,邀请具有丰富青少年工作经验的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此外,持续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力度,跟进救济帮教措施,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李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