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 (记者姚均芳)为落实中国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监管要求,9月26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修订后的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相关指引,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
沪深交易所发布的通知指出,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北交所发布的指引则根据北交所上市公司发展阶段、企业特点和监管重点,进一步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