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5号

  《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2023年9月27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14号
~~~(1996年4月18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0年11月26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次修正 2018年7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2019年11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2023年9月27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第15号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要闻
   第04版:杭州第19届亚运会特别报道
   第05版:文件
   第06版:文件
   第07版:文件
   第08版:专题
   第09版:民生
   第10版:法治
   第11版:资讯
   第12版:综合
江西省全民健身条例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