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中医药条例〉等1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