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吕诗俊 通讯员熊飞云)10月27日,在省监委召开的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上,19名来自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特约监察员领取聘书后上岗履职,根据有关规定,他们将主要承担监督、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等职责。
设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今年1月以来,省监委聚焦“敢于担当负责、积极反映真实情况、提出合理建议”的标准要求,在选聘标准、人选来源、履职要求上作了进一步研究,合理确定了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人员数量和专业结构,经多方推荐、主动了解、深入考察、反复比选、集体研究,最终确定了人员名单。当天,省监委组织开展了相关培训,向特约监察员介绍我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解读特约监察员责任、权利、义务及相关制度,演示信访举报处置流程、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操作等,帮助特约监察员更好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