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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在全国率先将森林碳汇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围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杨碧玉)日前,我省安排360万元省财政资金,对2022年度全省森林碳汇综合能力评价得分前40名的县(市、区)及所在设区市首次进行奖补,金额为5万至10万元不等;今后每年都将持续评价和奖补。这是我省通过机制创新和财政投入双向发力,引导地方政府主动参与林业碳中和,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有益尝试。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将森林碳汇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围的省份。

  将森林碳汇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围,是我省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攻坚行动的重点任务之一。2022年,我省出台《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将森林碳汇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围。2023年9月,《江西省森林碳汇综合能力评价方案(试行)》出台,设置森林碳密度、森林碳汇量、新造林固碳潜力、森林经营固碳潜力、林业有害生物碳损失、森林火灾碳损失六项指标,充分考虑各地森林资源禀赋、森林资源培育、森林资源保护对林业碳汇的贡献度。

  2023年11月,我省着手对2022年度各县(市、区)森林碳汇综合能力进行评价。经评价,全省森林碳汇综合能力得分前5名的县(市)为浮梁县、安远县、崇义县、婺源县、德兴市,其主要表现为森林资源禀赋高,新造林成效好,中幼林抚育等森林经营措施有力,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导致的碳量损失少。就单项指标而言,森林碳密度得分前3名的为井冈山市、资溪县、婺源县;森林碳汇量得分前3名的为婺源县、修水县、宁都县;新造林固碳潜力得分前3名的为永丰县、万安县、吉水县;森林经营固碳潜力得分前3名的为婺源县、安远县、浮梁县。本次评价,为助推全省森林碳汇工作高质量发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森林碳汇工作的良好氛围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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