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朱晨欣)截至6月7日,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江西省移交的第二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22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详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截至当日,移交我省的第二十一批信访举报件122件,均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122件(含阶段性办结),其中:南昌市32件,已办结32件;九江市16件,已办结16件;景德镇市5件,已办结5件;萍乡市1件,已办结1件;新余市9件,已办结9件;鹰潭市6件,已办结6件;赣州市10件,已办结10件;宜春市11件,已办结11件;上饶市14件,已办结14件;吉安市11件,已办结11件;抚州市7件,已办结7件。
截至当日,移交我省的前二十一批信访举报件1932件,均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1914件(含阶段性办结),其中:南昌市490件,已办结488件;九江市212件,已办结208件;景德镇市64件,已办结64件;萍乡市58件,已办结58件;新余市81件,已办结81件;鹰潭市63件,已办结61件;赣州市251件,已办结248件;宜春市163件,已办结163件;上饶市241件,已办结234件;吉安市166件,已办结166件;抚州市143件,已办结14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