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吕德文在《北京日报》发文指出,进入新时代以来,围绕“美好生活”的奋斗目标,国家实施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战略,通过人居环境治理、厕所革命、移风易俗等一系列具体措施,国家深度介入农民新生活秩序的建构过程,生活治理俨然成为基层治理最为突出的现象之一。
生活治理为国家治理注入新活力。生活治理预示着一种国家治理新秩序的形成。以乡村治理为例,国家需要综合运用强制和调配等能力,让农民获得教育、养老、医疗等领域的均等化公共服务,不断满足人们对新生活方式的追求。同时,国家还需要积极干预农民的生活危机,引导农民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生活治理的本质是民生政治。当前中国的生活治理内在于党和国家的治理活动中,其本质是民生政治,是以基层组织和动员为中心,将多元主体和多元治理方式融合为一体的治理场景。与西方生活政治强调多元身份差异不同,生活治理强调不同群体的统一的政治法律身份,致力于消除不平等现象,真正赋予每个群体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比如,国家通过社会保护行动,保障农民利益,让其在享受国家均等化公共服务的同时,保有进城与返乡的自由。此外,生活治理具有鲜明的“动员-参与”特征,国家统合法律、宣传资源,对新生活方式进行合法性建构;运用行政和组织资源,动员群众自主选择参与践行新生活方式。
生活治理已然在塑造新的治理秩序。随着现代性进入人们的生活世界,旧有的生活秩序趋于瓦解,而新的生活秩序又远未形成,由此出现了生活方式危机,迫使国家履行社会治理职能,进入人们的生活世界。尤其是在乡村治理领域,通过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治理、厕所革命、移风易俗等国家行动,生活治理已然在塑造新的治理秩序。
生活治理几乎是全方位的。在宏观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牵引国家治理转型。以社会保护为核心的经济社会行动渐渐成为国家治理的核心内容。在微观上,由于日常生活具有系统性,使得生活治理重构了各种治理形态。具体而言,以基层动员和组织为中心,行政、市场和自治等社会治理方式都被融合进了生活问题的场景化治理过程中。在这个意义上,生活治理预示着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可能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