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赣州讯 (全媒体记者杨文斌 通讯员曹鹏、曾安林)近日,赣州经开区法院为辖区一小微企业执行到位工程款10万余元,企业主何某送来一面“办案效率高、民企守护神”的锦旗向法院致谢。
据悉,赣州喜开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开立公司)是赣州经开区一小微企业。该公司作为承包方,与发包方江西福仁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仁园林公司)签订《赣州绿地城际空间站二期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栏杆制作安装施工合同》,合同对承包方式、工期、价款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喜开立公司按约完成施工任务后,福仁园林公司迟迟未支付工程款。喜开立公司诉至赣州经开区法院,法院判决福仁园林公司支付工程款10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福仁园林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喜开立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赣州经开区法院向被执行法人福仁园林公司发送执行通知,责令其履行义务,福仁园林公司仍未履行。法院迅速发起网络查控措施,查封了福仁园林公司的一套房产及若干车辆。考虑到房产、车辆处置变现较慢,为及时给小微企业解困,法院约谈了福仁园林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某,对其耐心释法说理,并告诫其若再不履行判决义务将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采取进一步信用惩戒措施。肖某终于认识到错误,将10万余元工程款履行支付完毕。
人民法院高效执行举措为企业及时回笼资金、纾困解难,切实保障了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