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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诊”工作法巧解民间借贷纠纷

  核心提示

  今年1至8月,民间借贷纠纷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36.25%、民间借贷诉讼调撤率37.5%。

  一组数据,是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罗坊法庭源头化解民间借贷纠纷的注脚。

  “民间借贷纠纷,涉及范围广,动辄‘打官司、判是非’,按老办法‘走程序’,势必劳心劳力,难以圆满快速解决。”该院罗坊法庭负责人说。

  罗坊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民间借贷纠纷,坚持能动司法,源头预防、诉前化解、依法审判、实质解纷,运用联合“会诊”、基层“巡诊”、定期“回诊”,把民间借贷纠纷调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会诊”聚合力

  多方联动化解纠纷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5月,新余市渝水区新溪乡村民敖某英拿着借条来到辖区派出所,要求同乡刘某红还钱,民警多次调解,双方始终因还款期限争执不下,互不退让。次日,在法官调解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现实中,不少民间借贷纠纷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出借人、借款人、中介人、保证人等存在血缘、亲缘、地缘关系,法理、事理、情理交织。”罗坊法庭相关负责人说,该院定期与乡镇综治中心、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对接,联合开展民间借贷纠纷诉前化解。今年1至8月,成功调处民间借贷纠纷19起。

  “巡诊”知民意

  深入基层解决难题

  “确实是因为车祸才没能到庭参加诉讼,感谢法官的关心。”8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的被告人毛某军说。

  此前,被告毛某军接收电子传票后,电话一直未接听,也未到庭参加诉讼。得知原告有调解意愿,法官与属地平安办联系,取得被告家人联系方式,辗转得知毛某军因出车祸受伤,遂将案件改期,并通过庭前调解顺利结案。

  为破解债务人躲债、拒绝出庭应诉和拒收法律文书等问题,罗坊法庭采取直接送达、信息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加强与债务人所在村委会、社区沟通联络,在送达过程中开展调解、取证工作,就地办案,最大限度降低缺席审理、判决。

  同时,该法庭定期开展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巡回审判,将法庭开到百姓家门口、田间地头,现场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效果;推出“预约假日法庭”便民利民诉讼服务,今年1至8月,组织诉前调解及开庭审理13次。

  “回诊”暖人心

  督促履行促进和谐

  “为什么我还要支付他的律师费!这不合理!”3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告刘某青对于判决中“需根据借条约定支付原告花费的律师费7000元”意见颇大,案件执行困难。

  承办法官联系有关村委会,拟在村口曝光,被告刘某青得知后,主动联系法官,经耐心释法说理,本案最终履行完毕。

  针对民间借贷案件结案后,因债务人偿还能力有限、主动履行意识不足、债权人案外诉求增加等原因,导致执行难问题,罗坊法庭打出一套组合拳——整合农村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乡村乡贤等力量,秉承“有事上门促和解、无事串门常联系”理念,对民间借贷纠纷调处结果开展“回诊”,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促进纠纷实质化解。

  据了解,今年1至8月,罗坊法庭已回访20件,履行完毕11件。

  (李 伟  汪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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