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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变资产 资产变资金

​——德兴探索以证质押盘活“沉睡”公益林

  本报全媒体记者 涂汉林

  “政府出台政策,帮我们林农解决贷款融资难题,这可是一件大好事。”10月11日,家住德兴市昄大乡的村民夏子法开心地说。

  2019年,夏子法一家在昄大乡承包了大约300亩公益林,每年都可以获得一笔财政补偿金。近些年,夏子法正在考虑提升林地经营规模和品质,但是由于公益林不能进行商业性采伐和开发利用,因此迟迟无法直接以林木或林地的价值进行抵押融资贷款,这给他的资金筹集带来了不小阻碍。

  今年8月19日,德兴市林业局颁发了全市第一批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其中,夏子法获得以公益林补偿为经营类型的林业经营收益权证。“有了证书,我就能用补偿性收益作为质押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了!”夏子法高兴地说道。

  “将公益林补偿纳入林业经营收益权的经营类型,是我们探索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德兴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股长曾赣生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被纳入停伐管护后,列入财政补偿,每年固定发放。这笔资金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但是有些经营主体由于手中无权证,银行难以为其申请质押贷款。“林农手里有林地,却难以变现、难以融资。这不仅阻碍了生态产品价值转换,也抑制了林地承包经营主体和企业的积极性,不利于林地的长期发展。”曾赣生说。

  在德兴,对贷款有着旺盛需求的公益林承包经营主体和企业不在少数。作为我省重点林业县,德兴共有林地244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约76万亩,占总面积的近三分之一。如何盘活公益林这一“沉睡资产”,发挥更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德兴市有关部门给出了自己的解答。

  今年8月以来,德兴以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试点为契机,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将公益林补偿纳入林业经营收益权证登记范围,并对相关权益和成果进行固化、量化,解决确权难题。林业经营主体可凭收益权证办理流转交易、质押贷款、项目申报等事项。同时,制定出台《德兴市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德兴市林权收储担保管理办法(试行)》,探索出一套符合实际、高效便捷的运行机制,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为林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森林质量提供了保障。

  “新政策开辟了林业融资新路子,反响非常好。不少群众来电咨询,希望了解办证详情。”曾赣生告诉记者,下一步将做好这一利民政策基层宣传服务工作,让更多林农享受改革成果。同时,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长制改革,不断探索绿色金融服务林业发展新模式,为全省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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