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冬春季儿科门急诊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密切关注儿科疾病发病情况,及早部署,统筹儿科及相关重点科室医疗服务资源,合理调配医护人员力量,切实保障我省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儿科医疗服务有序开展。
《通知》提出,在季节性疾病高峰期,针对医院出现患者过度集中超出接诊能力的情况,要建立应急报告制度,采取措施有序引导分流患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统筹儿科及相关重点科室医疗服务资源,合理调配医护人员力量,确保不出现停诊、拒诊情况。对危重症儿科患者无救治能力的医院,要及时请上级医院专家指导救治或转诊。
《通知》还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严格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儿童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应当酌情减少或停止大型室内集体活动。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履行门(急)诊预检分诊、登记、报告等职责,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做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 降低院内感染和传播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