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与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不良贷款债权转让合同》,原中国建设银行依法享有的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担保合同(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已经转让给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债务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791-86351797 联系人:黄女士 陈先生 2021年3月17日
备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止2007年11月30日的本金和利息余额,2007年11月30日以后未计算的利息余额按中国人民银行计息规定和贷款合同约定的计息利率、方式计算。
根据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收购协议》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与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不良贷款债权转让合同》,原中国建设银行依法享有的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担保合同(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已经转让给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债务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791-86351797 联系人:黄女士 陈先生 2021年3月17日
备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07年11月30日的本金和利息余额,2007年11月30日以后未计算的利息余额按中国人民银行计息规定和贷款合同约定的计息利率、方式计算。
根据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原中国建设银行依法享有的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担保合同(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已经转让给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请债务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791-86351797 联系人:黄女士 陈先生
2021年3月17日
备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止2006年9月20日的本金和利息余额,2006年9月20日以后未计算的利息余额按中国人民银行计息规定和贷款合同约定的计息利率、方式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