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宜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脱贫攻坚期间形成的一整套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哪些需要稳妥退出,哪些需要长期坚持,哪些需要优化调整,要坚持总体稳定、分类推进、适时调整的原则,进行科学甄别、审慎把握、统筹安排。要做好“保”“退”“转”三篇文章,科学把握帮扶政策优化调整的时机、力度和实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做好“保”的文章,“扶上马”再“送一程”
当前,国际国内环境日趋复杂,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增多,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广泛深远。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成果来之不易。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脱贫基础还有薄弱之处,返贫风险仍然存在,特别是贫困边缘户抗风险能力还比较脆弱,就业稳定性不足;脱贫地区技术、资金、人才、市场等产业支撑要素不强,有的地方甚至帮扶干部一撤,扶贫产业就有可能垮掉。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现有扶贫政策远未到“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时候,丝毫不能懈怠、松劲,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仍然是未来一段时期的底线任务。对此,党中央决定设立5年过渡期,就是要“扶上马、送一程”,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为摆脱贫困的县留出缓冲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时间和空间。
一方面,要保持精准施策不动摇。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及时发现、及时干预、及时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劳务扶贫协作、扶贫车间建设等,统筹利用公益岗位,多渠道帮助其转移就业,防止政策“养懒汉”;对没有劳动能力的,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
另一方面,要强化政策帮扶效应。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扶贫政策中能够补短板、强基础、利长远的政策,要保留并加强其政策帮扶效应。保留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整治、控辍保学、创新创业、人才支持等利长远类政策,继续发挥交通、水利工程等重大项目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支撑作用,将其纳入乡村振兴的常规性政策中统筹推进。各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要做到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扶贫再贷款、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要进一步加大力度,适当延长使用期限,实行更为优惠的利率。对脱贫地区的产业帮扶要提档升级,加大对脱贫群众就业和农村创新创业的支持,提升其自我发展能力。同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做好“退”的文章,提高帮扶政策可持续性
部分特惠型、临时性、超常规帮扶举措,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要看到,一些扶贫举措不适宜新征程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要求,应予以退出。但也不可一退了之,应坚持审慎、缓慢、有序原则,科学审慎评估其政策效果,注意节奏,分类分步骤退出。
一是调整退出一批。对于一些过度保障的特惠型帮扶政策,如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医疗保障扶贫,有的地方出现过度医疗、医保基金收不抵支等问题,应实事求是予以调整退出,并纳入常规性的统一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中。
二是及时退出一批。科学调整第三方评估评价指标体系,除了“两不愁三保障”基本评判标准,综合考虑农村人均收入、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等因素,对主要帮扶政策效果进行科学评估,对帮扶效果不佳甚至有悖于乡村振兴长远发展、有悖于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的帮扶政策,应及时喊停、及时退出。
三是坚决退出一批。一些临时性补助、拔高标准的帮扶举措,少数干部包办代替脱贫群众搞生产、搞建设的行为,不仅存在吊高胃口“养懒汉”的弊端,还加重了地方财政负担,应坚决予以取消。
做好“转”的文章,平稳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脱贫地区面貌和脱贫群众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相对落后,脱贫群众收入水平仍然较低,亟需用乡村振兴的办法来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确保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跟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步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脱贫攻坚期间形成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组织动员、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机制办法,要平稳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转换,建立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但同时也要注意,不能简单移植,要根据两大战略理论逻辑的内在统一性、历史逻辑的前后相继性、实践逻辑的协同耦合性,科学把握两大战略广度、深度、难度的差异性,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具体来说,一方面,要实现机制转换。由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向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转变,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制度,继续坚持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等机制。另一方面,要推动政策转变。把脱贫县作为乡村振兴支持重点,逐渐从超常举措向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帮扶转变,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调整升级产业扶贫、就业扶贫车间等,优化完善保障兜底、医疗扶贫等措施,积极谋划新的支持政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更为重要的是,要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生效。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以“五大振兴”为目标导向,推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应立足发展形势需要,把握产业扶贫与乡村产业兴旺目标指向、发展要求的差别,更加注重完善市场机制,推动产业扶贫向产业振兴提档升级;更加注重人才下沉和本土培育,抓好人才振兴这一关键;更加注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把扶志扶智提升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更加突出位置,深入推进移风易俗,让群众真正从“帮我脱贫”转变为“我要振兴”,实现文化振兴;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更加注重拓展和创新“两山”转换通道,把生态资源转换成经济优势,实现生态振兴;更加注重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素质提升行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实现组织振兴。
(作者系江西省社科院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