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勇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排查整治政务新媒体运营中存在的四种突出问题:发布类账号两周内无更新;不分场景“卖惨”“卖萌”,过度“娱乐化”;发布与政府工作或本部门本行业无关信息;已停止维护的账号未履行注销程序。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数字政府建设的大力推进,政务新媒体犹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蓬勃发展,从过去大家熟悉的“两微一端”向短视频平台、音频平台、知识分享平台等领域延伸,成为服务群众的新渠道。但与此同时,政务新媒体在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低效重复建设的问题和不务正业的现象。有的要么“不言不语”,要么“自言自语”,沦为“僵尸”“空壳”账号;有的甚至“胡言乱语”“公号私用”,存在怼网友、神回复、追星娱乐、推销商品等“任性”行为,偏离了公共服务属性,在客观上损害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管。
强化对政务新媒体的规范管理,引导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对不务正业的政务新媒体严肃问责问效,对沦为“僵尸”“空壳”的政务新媒体予以关闭。在内容维护上,政务新媒体要坚持“定位清晰、服务实用”的原则,信息发布要遵循管理流程,内容务实求真,树立权威形象,与群众保持有效的沟通互动,让政务服务为人民的美好生活注入更多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