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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规定不得“超季度收费”,然而——

不少校外培训机构仍有禁不止

  本报记者 余红举

  5月初,南昌市教育局出台了《南昌市校外培训机构“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行动工作方案》,其中规定,有“提前收费、收费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和捆绑推销不相关内容”的,将依法依规查处,并责令立即整改。

  5月18日,记者调查发现,方案出台后,不少培训机构仍然有禁不止。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天越教育丽景路店,该店宣传单上显示:“报一门年票单课1800元,报一门年票双课3380元。”工作人员称,他们是按年收费。

  “8980元80次课程,可以上一年。”在起凤路的威尼英语门店,工作人员表示,保证课程、师资优质。该门店的收费单上,显示收费时长均超过3个月。

  青白艺术新建中心店的收费单显示,少儿中国舞课程收费3960元、美术课程收费3750元……工作人员称,他们是按年收费。

  在一书阁岭口路门店,记者正好遇到接儿子的李女士,她告诉记者,门店一次性收了3年的费用,而她儿子在冬俊体育培训机构打篮球,也是按年收费。

  记者调查发现,收费时限越长,平均到每节课的费用就越低。而培训机构就是利用这种优惠方式,吸引家长接受“超季度收费”。记者梳理发现,这几年南昌出现了番茄田艺术中心等多起培训机构“卷款跑路”事件,令众多家长蒙受损失。

  南昌市此次开展的校外培训机构大整治,公布的方案附有各县区教育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18日11时20分许,记者陆续拨打,得到的结果不一:

  青云谱区教体局、新建区教体局等针对记者反映的问题,做了认真记录,并表示无论是方案下发前还是下发后存在的“超季度收费”现象,都属于违规,会督促整改;红谷滩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南昌经开区教育文化体育办公室等监督举报电话无人接听;南昌高新区社发局教育中心、湾里教科体办认为,“超季度收费”不归他们管,应该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不应该向他们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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