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黎明
近日,家住南昌市红谷滩区翠苑路阳光枫情小区的业主拨打本报热线电话,称他们小区的主要消防通道上不仅安设了大石墩,当中两个还用水泥严严实实地封牢。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小区位于翠苑路的商住楼一楼,有一条相对宽阔的消防通道直通小区,通道两头均设置了铁栅栏门,临近翠苑路一侧的铁栅栏门上悬挂有禁停车辆的醒目公告。记者注意到,铁栅栏门前5个石墩一字排开摆放,当中两个石墩用水泥封住,非常牢固。
“小区一旦发生火灾,要挪走这两个被水泥封住的石墩就很费事。”有小区居民告诉记者,原先这里没有石墩子,是物业公司放上去的。为了图省事,物业公司用水泥封住了当中的两个。门前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是遏制了,但违背了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的初衷,反而给消防通道添堵。他们也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但是没有结果。
对于该小区消防通道的问题,记者拨通了南昌市消防救援大队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设置的石墩是那种能够挪动的,而且随时有人负责在消防车来到之前把它们移开,那也未尝不可。建议物业部门多跟车主沟通,引导车辆有序停入地下停车场或规划的停车位内。同时,张贴相关公告,告知业主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的危害。”
●记者感言:
岂能图省事给通道添堵
夏日炎炎,火灾隐患多,因此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至关重要。但有小区的物业部门对消防通道堵塞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心存侥幸,为图省事把消防通道用石墩堵住。这显然是不负责任的做法,也是违法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看来,相关部门人员还要在加强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上下功夫,不能到时候自己违了法还不知道,又谈何服务好居民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