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率先在全省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以来,吉安市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执法管理职能的合力作用,协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该市水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吉安市河长办与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双向对接,全面营造高层重视、高位推动的工作氛围。通过细化举措,有效探索开展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动执法、联合督办等协作工作,保障了河湖保护工作联动、高效推进;以联合巡河、巡湖为抓手,及时发现并积极处理水生态破坏、水环境污染等问题;通过信息实时共享、定期集中互相通报、个案专门移送等方式及时获取相关案件线索,在坚持“公益保护”目标、推进落实检察建议整改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形成保护公益合力。
截至目前,吉安市针对赣江流域生态环境、水资源保护发出检察建议200余件,清理禁养区非法养殖点20多处,整治水质不达标水库10余座,拆除赣江流域违规建筑3处,清理河道20余公里,治理被污染水域1000余亩,放流鱼苗200余万尾,有力构建了水生态公益保护合作格局,共护一汪清水。(邱 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