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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实招——

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本报讯 (记者刘佳惠子)12月28日,记者从有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近日印发,省人社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

  近年来,新业态平台经济迅猛发展,出现了各类不同于传统正规就业模式的新就业形态,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由于平台的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方式相对灵活,企业用工主体构成和关系复杂,企业用工形式和分配方式多样化,大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难以与企业直接确认劳动关系,难以简单纳入我国现行劳动法律调整,其权益保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为切实保障我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疗保障局、省高院、省总工会等8个部门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了23条措施,明确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平台企业采取劳务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的,与合作企业依法承担各自的用工责任;严禁平台企业以任何形式诱导或强迫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健全了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制度。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提出了优化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和生活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措施。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拓宽工会维权和服务范围,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加大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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