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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司法便民“三无需”服务让群众少跑腿

  2021年,红谷滩区人民法院推行申请执行无需提交法律文书和生效证明、申请再审无需提交法律文书和生效证明、“退费专窗”退费无需多跑路等司法便民“三无需”服务,通过小举措,实现了大方便,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

  当事人申请执行时,红谷滩区人民法院推行无需提交生效法律文书和生效证明服务,由立案审查人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申请书中载明的审判案号信息,点击进入江西法院审判执行平台核查法律文书及文书是否生效,平台载明的生效日期可作为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时间依据。申请人申请再审时,红谷滩区人民法院推行无需提交生效法律文书和生效证明服务,由立案审查人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申请书中载明的审判案号信息,点击进入江西法院审判执行平台核查原审法律文书及法律文书是否生效,审查是否给予立案。此外,红谷滩区人民法院还简化诉讼费退费程序,在诉讼服务中心启用“退费专窗”,当事人只需提交身份证明、退费申请(需注明审判案号、诉讼退费银行账号)等材料,即可在“退费专窗”办理退费。“退费专窗”统一由专人负责接受申请、材料审核、退费办理等手续,实现“受理、审核、移交、退费”的一站式服务。

  (毛永忠 纪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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