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黎明 通讯员王纪洪)近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分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支持租赁住房保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给予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激励。
据悉,此次分配下达我省的共有4笔资金,总计381203万元。其中,租赁住房保障169314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46687万元、棚户区改造63202万元、给予赣州市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激励2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