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起,江西省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公示),现已期满。这次公示得到广大公众的积极响应,公众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各抒己见,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为我办开展下一步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指导。公众的意见无论是赞成还是反对,都是对鄱阳湖水利枢纽的真诚关心和大力支持,我办都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充分吸纳。
这次公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公示期间,为回应公众的普遍关切,特别是公众关注度高的一些问题,我们依法依规进行了科普宣传宣讲、解疑释惑。在工作中我们也注意到,有网友反映“疑似某高校要求学生只填赞成意见”的情况,对此我们将认真核实,如属实将不予采纳,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衷心感谢广大公众的积极参与!
江西省鄱阳湖水利枢纽建设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