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 强
近日,山东济南的老魏起诉儿子索要“带孙费”,法院最终判决其子支付2万余元。事情的原委是这样,老魏考虑到儿子儿媳在外打拼不容易,主动提出帮忙带孙子。但由于老魏身体不好,几乎没有收入来源,便约定儿子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然而,6年多来,其子从未支付一毛钱抚养费,还对外散布“没听说过,带亲孙子还收费”的流言蜚语,这深深伤害了老魏。气愤之下,老魏将儿子诉至法院。
此事引发社会高度关注,让隔代“啃老”话题冲上了热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笔者输入关键词“带孙费、起诉”进行精准检索后发现,全国各地近几年有13起类似案件。从中可以看出,“带孙费”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实质是指成年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监护照顾自己未成年子女的职责时,对自己父母代为照护未成年子女而支出费用的补偿或报酬。于法而言,儿女健在之时,老人对孙辈只有帮衬之情,绝无法定抚养义务。
在笔者看来,老人帮忙照顾孙辈是基于家庭亲情和无私的爱,索要“带孙费”更多的是为了争一个理。当今社会,大多数老人不仅抚养了儿女,还在帮忙照顾孙辈,他们倾注大量的时间、精力,甚至是金钱,承担起儿女应该负担的抚养之责,作为晚辈要感谢老人的帮助、尊重老人的感情、体谅老人的辛苦,理直气壮隔代“啃老”背离了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应该受到社会谴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