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2021年9月才投入30多万元打机制井取水,如果现在要重新修建饮水设施,成本太高了。”数月前,弋阳海螺新材料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面露难色地说。该公司主要经营商品混凝土及制品,年产量达60万立方米,此前为解决生活工业用水投入很大成本,从7公里远的信江边打井取水。
2021年12月1日,《地下水管理条例》正式实行,标志着我国地下水迈入依法严格管理的新阶段。地下水具有重要的资源属性和生态功能,为了加强弋阳县地下水管理,防止地下水无序取用,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弋阳县水利局派出工作组前往各乡镇对企业用水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重点调查取用地下水的企业。
考虑到江西弋阳海螺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特殊性,弋阳县水利局水资源和水利执法大队采用人性化执法,多次前往该公司沟通协商,耐心解释《地下水管理条例》,结合实际情况,要求利用信江河水作为生产用水,之后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和整改通知书。
经过县水利局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企业负责人由最开始的不理解,到后来积极配合县水利局工作人员封停了机制井,彻底解决了企业的用水问题,同时也维护了法律的权威。(谢章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