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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载小巷司法路

——记宜春市袁州区司法局凤凰司法所所长林松

  本报记者 胡 萍

  在宜春市袁州区凤凰街道,有一个身影,每天行走在一条条小街小巷,穿梭在一个个小区楼栋里,化解邻里纠纷、开展普法宣传、为群众纾困解难……他就是林松,袁州区司法局凤凰司法所所长,25年来默默坚守在基层一线,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初心。

  “昨天现场调解成功一例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纠纷,非常开心。”8月初,林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因物业服务不到位,星河城小区物业公司与业主发生纠纷,20多名业主拒交物业费一年多。司法所召集业主代表与物业公司进行调解,经过1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近几年,林松每年参与和指导司法调解矛盾纠纷50余起,而更多小的矛盾纠纷则是在他平日走街串巷过程中,以及街道600余名“法律明白人”的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及时化解了。

  林松认为,司法干部要想服务好居民,光有热情和干劲还不够,还要有智慧。在长期的工作中,林松总结出一套属于自己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法:“一降二摸三对比四调解”。他介绍,“降”,指降火减压,让火气十足的双方情绪先冷静下来;“摸”,指摸准双方发生的事实。“对比”指站在对方的角度换位思考,顺着双方当事人心理需求进行沟通;“调解”指针对双方的矛盾焦点,找准时机入手调解。林松说,“最长的一次调解,花了四天三夜。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慢慢解释,耐心说理,双方终于和解了。”

  今年3月,林松在凤凰司法所创新性地构建起社区“法律明白人”骨干网格,每个社区培养5名社区“法律明白人”骨干,建立网格,下设微网格,覆盖辖区60个小区和自建房8万余人;同时,在全区率先推出社区“法律明白人”骨干积分超市制度,通过参加志愿服务获积分换物品的方式,调动社区“法律明白人”的积极性。每天,这些“法律明白人”骨干和网格员身穿红马甲,活跃在各个小区楼栋,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引导法律服务、参加疫情防控和其他社会事务管理,对社区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年6月,这一创新做法在全区推广。

  社区矫正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职能之一。为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林松总是走进街巷民居,给予矫正对象无微不至的关心,帮助他们重拾信心,尽快适应社会。根据在管社矫人数,人员犯罪类型、个人情况、家庭、工作及生活环境等情况,林松在凤凰司法所探索了“三访三谈四心四理一归”的矫正工作模式,结合“一人一案、一事一策”的管控措施,对社矫对象开展常态化管理的具体举措。

  社区矫正对象易某因患癌症被暂予监外执行,经常情绪低落,缺少面对病魔的勇气和对生活的信心。林松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平日里经常对他进行开导,生活上给予一定关心。一天,易某在上海治病,站在黄浦江边想要轻生,妻子阻拦不住便赶紧给林松打电话。电话中,林松与易某细细交谈,鼓励他积极面对生活,最终打消了他的轻生念头。在矫正的4年间,易某的生活逐渐走上了正轨。

  截至目前,凤凰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78人,成功解矫254人,目前在矫人数24人,矫正成功率达100%。

  “干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过苦,有过泪。”但每调解完一个纠纷,每成功解矫一名矫正对象,林松都感到无比的喜悦、欣慰和有成就感,这也是林松坚守司法基层一线却初心不改的动力所在。在凤凰街道的15年,他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80人次,参与和指导化解矛盾纠纷600余起,共接受矫正人员278人,每年开展普法宣传30余场次。他多次获评司法部、省、市、区先进个人,全省“十佳”法律工作者、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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