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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1”到“2+5”

闽赣检察机关续约共护武夷山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钟珊珊)近日,从武夷山国家公园传来消息:时隔5年,闽赣两地检察机关续约,抱团合作加强对武夷山国家公园的保护。

  武夷山国家公园跨福建、江西两省,是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地。早在2018年,共护武夷山的责任和使命,让福建省武夷山市和我省铅山县两地检察机关首次牵手,共同探索省际生态检察协作机制。

  5年来,武夷山市、铅山县两地检察机关按照约定,共商解决重大问题,协作办理重大案件,同时建立了信息资源共享等机制。

  2019年9月,两地检察机关在开展生态保护调研时发现,各自所辖保护区域均存在森林火灾隐患。为此,双方通过协作机制,分别向所辖保护区域主管单位发出生态检察建议,推动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共同消除火灾隐患。

  类似的协作正日益普遍。2019年以来,针对生态保护薄弱环节,两地检察院共发出检察建议30余份,办理环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刑事案件130余件,推动补植复绿570亩以上。

  此次续约,标志着闽赣两地协作进一步升级:除了武夷山市检察院和铅山县检察院,还有几个新成员加入,其中包括我省的上饶市检察院和福建的南平市检察院以及建阳区、邵武市、光泽县三地检察院。

  通过建立武夷山国家公园闽赣检察“2+5”监督工作协作机制,各方将围绕武夷山国家公园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突出水资源、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大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履行公益诉讼与生态检察职责,有效推动武夷山国家公园内生态环境受损问题的解决。

  “在武夷山国家公园,对于闽赣两省交界区域的滥伐林木等案件,存在管辖权争议,由哪一方进行处罚是个难题,而且不少非法盗猎、滥砍滥伐行为人具有流动性,取证比较难。”铅山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庄勇告诉记者,协作机制建立后,闽赣两地检察机关可以充分沟通协商,解决管辖争议,此外,还可以联合开展调查取证,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此前,故意损坏名胜古迹、利用快递进行野生生物违法交易等案件由于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损害鉴定难,案件办理面临挑战。“2+5”监督工作协作机制建立后,县区检察院遇到案情重大的复杂案件或者管辖权有争议、难以协商确定的跨区域案件,可以由市级检察机关指定管辖、挂牌督办或牵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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