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妇女权益,呵护儿童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定南县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设置在基层派出所,建立起多部门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通过“点面”结合的工作机制,织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立体防护网。近年来,该工作站荣获“妇女儿童维权投诉站省级示范点”“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
有能力不抚养孩子被追责
近日,记者从定南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亲叶林(化名)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引发社会关注,并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效果。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后,公安部门查处的江西首起不履行抚养监护责任的行政案件。
“这个案子我们持续跟踪了三年,不然两个小孩生存状况堪忧。”定南县公安局历市派出所所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站长吴赵军介绍,2021年10月22日,民警在走访时发现,叶林与妻子离婚后长期不回家,对负有抚养责任的两个孩子不管不顾,任由孩子挨饿受冻,甚至乞讨。得知这一情况后,吴赵军一边安顿好孩子,利用工作站开展心理疏导,一边会同多部门联合对叶林进行教育和规劝,但收效甚微。经进一步调查,有关部门查实叶林名下有存款、房产等,属有能力拒不履行抚养义务。
检察机关下达“督促监护令”、公安机关采取行政拘留等措施后,叶林仍拒绝履行对其两子的监护责任。无奈之下,定南县民政局从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和最大利益原则出发,将叶林起诉到定南县法院,法院判决撤销叶林对其两子的监护人资格。“叶林拒绝履行判决确定的抚养费,故而受到上述刑事处罚。”吴赵军说。
携手织牢妇儿维权防护网
叶林的案子,只是定南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办理的众多案件中的一个。
定南县城人口密集,作为该县城区唯一的派出所,在日常接处警过程中,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事件和婚姻家庭纠纷时有发生。2014年,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应运而生,并设置在派出所内,由吴赵军牵头负责维权事宜。
走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一张张工作登记表上详细记录了每名来访人的姓名、来访时间、联系方式、接访民警、办理进展等。其中,一份“丈夫殴打孕妻,公安依法严惩——魏某遭受家庭暴力”的案卷让人印象深刻。该案被评为江西省首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对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夫妻间的家暴案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除了维权工作站,反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办公室也设在派出所,并与县妇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共青团、村(居)委会等建立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从城区到农村,从机关到基层的整体工作网络,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报警,实行警种联动优先处置模式,大家有案办案、有事处事、无案件时开展公益宣传,以提高社会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意识,起到了较好的效果。截至目前,该维权工作站共受理因家庭纠纷引起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件报案、控告、检举620余起,成功调解家庭矛盾590余起,处罚家庭暴力施暴者15人次,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