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付 强
实习生 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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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为提升萍乡市城区街容巷貌,萍乡市城市管理局在未立项的情况下,限期要求萍乡市市政建设工程公司(下称萍乡市政公司)对城区相关路段招牌提升改造。然而,4年多过去了,该项目因无立项审批手续,萍乡市财政局依法不予审计引发连锁反应——参建工人难讨工钱,小微企业深陷困境,萍乡市政公司被拖累,一个形象工程缘何落了个“三输”的结果?
工程完工4年多难结款
4月10日,李先生向记者求助,称在2018年11月,他和同事冒着雨雪天气,每天工作近20个小时,负责萍乡市无专南路的店面旧招牌拆除工作。原本两个半月的工期,仅用20天就完成了各项工作。可是,时至今日,用人单位——江西凌派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凌派公司)只支付了3000元,仍拖欠1万余元工资。在此期间,李先生多次向凌派公司讨要工钱,但对方一直拖延。
欧先生也有类似遭遇。据他介绍,李先生与他同在凌派公司做事,至今被欠8000余元工资,当时为了迎接上级部门检查,日夜加班20天就做完了项目,岂料苦等了4年半仍未结清欠薪。采访中,工人们还告诉记者,在这个项目上,凌派公司还拖欠其他十余人的工资。
对此,凌派公司负责人肖先生回应,2018年11月10日,公司与萍乡市政公司签订了《萍乡市街容巷貌提升改造合同》,限期要求凌派公司20日内完成无专南路店面旧招牌的拆除和新招牌的制作、安装工程。随后,凌派公司雇请60余名工人,采用24小时倒班制进场施工,最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任务,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经竣工结算,该工程总价为226.26万元。
“目前,萍乡市政公司支付了113万元,余款要等待财政审计后才能支付。”肖先生没想到,这一等就是4年半。作为一家小微劳务公司,这些年来,他们一边想方设法垫付农民工工资,一边偿还当初采购招牌等材料的借(贷)款,承受着巨大资金压力,公司因此进退维谷、深陷困境。
未立项无法通过财政审计
受访时,萍乡市政公司总经理饶锋介绍,2018年10月,为响应萍乡市“三年大变样”的号召以及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检查,萍乡市城市管理局作为业主单位,突击要求萍乡市政公司承接萍乡市街容巷貌提升改造项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该项目在未立项的情况下,萍乡市政公司与凌派公司签订了改造合同,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并在20天内顺利完工。后来,因无立项手续,萍乡市财政局对此项目不予审计,导致至今未拨付工程款。为偿还欠款,萍乡市政公司自筹113万元支付给凌派公司。至于何时能支付余款,他也说不清。
“我们也是受害者,市城管局说要推进这个事,必须重走立项程序并处理相关干部。”饶锋表示,这个项目没有依法立项就仓促上马,责任肯定在业主单位。近几年,萍乡市政公司多次向萍乡市城市管理局递交“关于解决街容巷貌专项整治工程遗留问题”的报告,但未有进展。
对此,记者来到位于萍乡市玉湖东路城市大厦的萍乡市城市管理局。得知记者来意后,该局办公室联系了多个部门负责人,但每个部门均表示,时间过去很久了,负责人换岗了,没法给记者解答相关问题。
4月11日上午,记者拨通了该局局长张达彪的电话,但他称“廖(音)副局长”更了解情况,会将其手机号码通过短信发送过来。然而,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未收到张达彪的短信,再拨其电话已无人接听。
记者手记
历史遗留不要再留
中央三令五申杜绝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求地方政府部门应将有限的财力优先用于改善民生,同时严查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损失的形象工程。然而,透过整个事件不难看出,这是极个别部门把制度当“橡皮泥”,视规矩为“纸老虎”,缺乏基本的程序意识、法治意识,错误认为小项目可以不走程序、不上会、不报告、不调查、不研究,以致出现了“拍脑袋”决策问题。凡此未立项先上马项目的背后,往往是极个别干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形成的一种不正确的政绩观。这不仅破坏了社会长远发展的利益,更损害了当地营商环境。
迫在眉睫的是,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采取果断措施,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并举一反三让项目回归依法、有序的轨道上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