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县,国土面积321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1.5万人,耕地面积60.87万亩,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85亩。面对人多耕地少的现状,兴国县委、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保护耕地资源和维护农业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着力推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落地生效。
统筹协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耕地保护工作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兴国县成立了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全县耕地保护工作,确保耕地总量不减。
近五年来,根据相关政策,该县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旱地改水田”和“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共实施土地开发项目28个,建设规模7114亩;旱改水项目7个,建设规模1131亩;土地整理项目4个,建设规模8034亩。这些项目的实施,有力保证了耕地的“占补平衡”需要,保障了全县耕地总量平衡。
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据最新数据显示,兴国县2022年耕地保有量60.3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3.36万亩,保护覆盖率达88.48%。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该县采取了“图、文、表、册、牌”工作的好做法,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力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图落地落位”,管护责任落实落细落好。
图:将永久基本农田逐宗落实到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逐级汇总编制标准分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村级和乡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
文:县、乡、村、组层层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明确永久基本农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块、质量等级、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奖励与处罚等。
表:填写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
册:建立永久基本农田花名册,将永久基本农田地块落到具体农户,形成全县永久基本农田花名册。
牌:设立统一规范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标识牌,有村级标识牌、乡级标志牌、县级标志牌,标示出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面积、责任人、监督电话等信息。
保持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近年来,兴国县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耕地保护部署要求,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零容忍”,特别是对2020年7月3日以后仍然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一律坚决予以拆除,并限期复耕,做到既处理事也处理人。
严格控制农民超用地标准建房,逐步清理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坚决防止产生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新的“一户多宅”现象。该县对每发现一起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的,对乡镇处以转移支付扣除2万元的经济处罚。
该县出台了《兴国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责任制》文件,要求各乡镇继续加强巡查管控力度,实现巡查区域全覆盖、无死角,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并要求各乡镇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将违法用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此外,兴国县自然资源局积极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要求,并以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通过设置咨询台、入户派发宣传册和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相关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内容,提升广大群众依法依规用地和保护耕地的意识,引导农村村民依法依规申请建房用地。
(文图由兴国县自然资源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