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洪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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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南昌县八一乡八一村村民乐正保反映,2015年3月,为配合南昌市昌东大道南延工程,村里有20户村民的土地被征用。这些被征收土地的村民均享受了失地农民农村养老保险(简称失地农民险),唯独他家的土地被征后,当地政府部门没有给办失地农民险。
“八年来,我多次去村委和乡政府反映此事,每次得到的答复是会帮我办理,但就是没有落实。”乐正保告诉记者,他期盼这个问题能尽早解决。
八年未享受失地农民险
据悉,2015年3月,乐正保收到通知,南昌市昌东大道南延工程要征地,全村被征收土地面积为22.252亩,涉及他家在内的20户农户。
为了配合昌东大道南延工程建设,乐正保与其他人都同意了土地被征收。土地被征收后,村里其他人不仅得到了土地征收补偿款,还办理了失地农民险。乐正保说:“而我只拿到了7200元,村干部送到我家时说是土地征收补偿款,没有提及还可办理失地农民险的事情。”乐正保告诉记者,为了争取自己的权益,八年来他先后去了村委会、八一乡政府等多次,希望能办理失地农民险,但每次对方都答应了,也给他填了“南昌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格认定表”,但至今未落实。
“我不知道这事为什么这么难办,全家6口人没有一个人办理了失地农民险。”乐正保告诉记者,土地被征收后,失地农民险就是一家人的生活保障,希望当地政府能早日落实土地征收政策,帮他一家补办失地农民险。
乡政府专人落实并将追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不得批准征地,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那么,乐正保一家被征地后,缘何迟迟未办理失地农民险?
“这个问题我们是第一次听到,我们需要时间调查,一定会对此事进行处理。”7月5日,八一乡一名负责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乐正保反映的事情,会形成书面情况说明反馈给本报“党报帮你办”栏目。
7月8日,八一乡政府发来一份《关于八一村村民乐正保反映解决办理失地农民农村养老保险的情况说明》。在这份说明中,八一乡政府反馈,乐正保反映的情况属实,主要是村干部漏报了乐正保一家的信息,特别是村干部私下将土地补偿款用现金方式交予乐正保,按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联审机制,八一乡财政部门在审核时,发现乐正保被征地块土地补偿款没有进账单,导致乐正保一家未办理失地农民农村养老保险。
八一乡政府在说明中承诺,将全力以赴解决乐正保反映的问题,已指派专人对接南昌县人社局,还原事实,组织乡人社、财政等责任部门给乐正保完善失地农民险的申报手续,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另外,将对存在失职失责的乡村干部进行追责,并以此为鉴,举一反三,不允许再次发生此类事情。
记者手记
办好“小事”显担当
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土地征收不可避免。为了让农民失地不失保障,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给失地农民予以土地补偿金的同时,还应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让失地农民老有所养。
乐正保一家土地被征收八年,因个别村干部责任心不强,导致没有落实失地农民险,成了乐家人的烦心事。令人欣喜的是,八一乡政府经过调查,对乐正保反映的民生问题进行及时回应,并承诺为其补办失地农民险,解决他一家土地征收后的后顾之忧。
对于大多数群众而言,他们身边每一件琐碎的急事、难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办好“小事”显担当,党员干部只有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的每一件小事当大事、当自家事办好,才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