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 (全媒体记者康春华)日前,记者从南昌市有关部门获悉:《南昌市资产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这是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领域出台的首个闲置资产利用制度。
作为全国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单位之一,南昌从2020年起相继在保障世界VR产业大会等多个重要活动中,初步建立了市级公物仓共享公用模式,提出“统一管理”“共享公用”和“建立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运行机制”的工作理念。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了该市资产仓建设的相关要求。
《暂行办法》结合南昌实际,对市直机关闲置资产的使用提出具体要求,包括确保对象合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使用;确保申请合规,要求市直各单位在新购之前先考虑在资产仓中调用;确保程序合法。同时,鼓励各单位充分挖掘闲置资产潜力、修旧利废满足业务工作需求,避免闲置资产低效使用造成浪费。明确其他单位有权调剂部门(单位)内部低效运转或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物仓管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