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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稽核业务“一次办”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侯艺松 通讯员董文瑶)为更好地维护群众参保权益,近日,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进一步优化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稽核业务,稽核业务从“多次办”变“一次办”。

  以前,办理稽核业务的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先去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提交纸质证明材料,在收到稽核部门出具的书面稽核意见后,再前往社保经办机构业务部门办理具体缴费等事宜,办理程序较复杂,费时费力。优化后,省社保中心通过定期派员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稽核所需材料,将以前的“群众跑腿”变成“干部跑腿”,并将单位申请稽核意见嵌入信息系统,全省各地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以及工资水平等证明材料,稽核部门线上受理后出具稽核意见,全程更便捷、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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