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园婷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这对于新时代新征程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人民政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我们应当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内容。充分发挥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聚焦协商履职,坚持和完善会议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协商形式,同时探索创建新的协商形式,如专家协商座谈会、协商论坛、委员讲堂等。深入开展建言资政。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深入基层一线,系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把握问题实质,提出更切合实际、更有操作性的意见建议。更加积极、准确地反映社情民意,讲实情、建真言,广集众智、广求良策,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参考。
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机制。完善政协协商活动制度机制。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把民主监督的重要议题,列入年度协商计划,形成深入协商议政、强化监督助推落实相互促进、同频共振的正向反馈机制。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机制。把握好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掌握监督工作的普遍规律,推动政协民主监督同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他监督形式有效衔接、协调配合,形成民主监督的强大合力。坚持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通过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知情明政、协调落实、办理反馈、权益保障、舆论宣传等制度机制,聚焦群众所盼、发展所需,监在“点子上”、督到“关键处”。
创新全过程人民民主方式。创造能够深度互动、充分表达的协商环境。提倡包容差异,引导协商主体有大局意识,学会换位思考、承认差异、求同存异,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增进团结。探索适合深度互动、充分表达的协商模式。增强协商会议的互动性,并改进传统的例会组织形式,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多组织专题资政会、恳谈协商会,注重开门协商、开放协商、充分协商。
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质量。提高政治协商质量。突出抓好政协全体会议协商、常委会会议协商、主席会议协商和各类专题协商会等,让政治协商有价值。提高参政议政质量。把民生改善作为重要着力点,利用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积极参政议政。抓好政协智库平台建设,组织智库成员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广泛进行调研,进一步拓展参政议政渠道。提高民主监督质量。充分利用视察、提案督办、参与评议和电视问政等方式,灵活多样地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民主监督创新实践,助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增强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力。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加强委员学习培训,组织引导委员广泛学习履职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强化履职意识,增强履职本领。发挥专委会在调研协商、联系委员等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引导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作出积极贡献。同时,强化监督促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作者系鄱阳县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