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兹我单位遗失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稽查大队公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现作以下声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遗失的公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作废,不得私自用在合同、担保书、借款合同等文件上,如若发现遗失的公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被私自使用,我单位不予承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我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经济损失的,我单位一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