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来了,‘烦心路’变畅通路,大家出门既方便又安全。”提起新修的通村公路,安福县钱山乡新民村村民交口称赞。
今年4月,安福县委巡察组进驻钱山乡开展巡察,群众纷纷提出柿木至两坵田通道硬化、新民村石鱼塘连通道路等诉求。巡察组立即将收集的问题反馈给钱山乡党委,要求抓好立行立改。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3条通村公路、1座水毁桥梁已完成新建或重建,沿线3000余名群众的出行难题终于得到解决。
为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到位,该县注重在巡察反馈整改上发力,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分管县领导“双出席”被巡察单位反馈会议,会上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表态发言,层层传导巡察整改责任压力。探索实行“一单位一清单”反馈模式,统一规范整改工作,经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对反馈问题联合审定汇总,形成巡察整改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与巡察反馈意见同步反馈被巡察党组织,推动条条整改、项项落实。
为防止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向“跑偏”、责任“落空”、措施“空转”,巡察集中整改期间,由分管县领导带队督导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开展日常监督,通过约谈提醒和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工作提示函、督办函等,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此外,该县积极推行巡察整改“五方会审”监督模式,集中整改期后,由县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科室、派驻纪检组、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相关负责人组成会审成员,集中对被巡察党组织报送的巡察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报告逐一过筛,指出问题不足,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整改不漏项、工作有实效。同时,整改情况报告实行“双审签”机制,既要被巡察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又要分管县领导审阅签字同意,确保被巡察单位不放松、不泄劲,做好后续整改。
目前,十四届安福县委共组织开展六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49条,反馈倾向性问题1082个,已整改完成1064个,推动35个被巡察党组织修改完善制度280余项。(黄萃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