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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标准 异地协同 证照互认

赣鄂湘不动产登记可“跨省通办”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杨碧玉 实习生李懿、阮瑶佳)近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江西、湖北、湖南三省已签订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协议,这意味着今后我省居民办理在湖南、湖北不动产登记手续时可就近办理,不用跨省跑动。

  为进一步优化长江中游城市营商环境,巩固提升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江西、湖北、湖南三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工作机制》,并于7月23日签订了三省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协议。三省将建立以“全程网办”为主、“异地帮办”为辅的办理模式,基本实现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跨省业务“一网通办”。协议约定,三省将在加强信息互通共享、优化升级网办系统、完善工作职责分工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并通过统一标准、规范流程,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异地协同办理、不动产电子证照跨区域共享与互认。  

  本次“跨省通办”合作协议的签订,着重解决了三省交界处群众在居住地和不动产所在地间往返跑的问题,可有效节约他们的时间经济成本。“比如,修水、萍乡等地群众,在湖北、湖南有房产的,办理不动产登记将更省心省力。”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此次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的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逐步拓展合作范围,提升跨区域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切实便民利企,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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