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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高增加撬动居住品质升级

  洪怀峰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我国住宅层高标准将全面调整为不低于3米的消息登上热搜榜,网友纷纷直呼:“终于等到这一天!”

  笔者注意到,关于住宅的层高要求,来自2011年版的《住宅设计规范》,其中规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实际上,很多住宅扣除楼板厚度与装修吊顶后,净高仅剩2.5米左右,甚至更低。

  一般在住宅装修设计中,安装地暖管道、地板、吊灯等设施,都会占用房屋空间,而某些开发商为节约建筑成本,在层高上做文章,不仅引发投诉,也屡遭诟病。由此可见,提高层高标准不仅是“好房子”建设的重要一环,更是对群众改善居住条件呼声的精准回应。

  将住宅层高标准调至不低于3米,看似增加了20厘米,是住宅物理空间的长高,实际上是政策导向从“住得下”转向“住得好”的转变,将撬动居住品质升级,重塑行业格局。

  笔者注意到,对于住宅层高,此前全国已有多地先行调整。今年2月,河南省明确,住宅层高不宜小于3.1米;成都、昆明规定,住宅建筑层高标准不应低于3米,一般不应高于3.6米。江苏省去年3月发布《设计和建造导则》,明确改善型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1米,三层以上改善型住宅层高不应大于3.6米。这无疑将加速推进供需关系从总量匹配向结构性匹配演进。特别是新房市场,开发商不得不从打“价格战”到打“价值战”,推动房地产进入“品质竞速”时代。

  当前,我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超过40平方米,房地产市场从增量时代步入存量时代。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已发生重大变化,全国各地都在千方百计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将住宅层高标准全面调整为不低于3米,既顺应了人民群众的高品质居住需要,又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提振消费带来正向作用,可谓一举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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