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你们的帮助,我家顺利申请到了低保。这笔补助缓解了我的学习和生活压力。”日前,南丰县洽湾镇居民、大一学生曾某领取到首笔低保金,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不久前,洽湾镇在开展“密切联系群众”活动时,发现曾某生活困难。镇纪委随即跟进,督促镇民政部门依据其实际情况制定帮扶方案。民政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走访、资料核查等一系列程序,确认曾某符合低保申请条件,并全程协助其完成材料收集与申报工作。如今,曾某已成功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每月可领取436元救助金。
今年以来,南丰县纪委监委以低保救助为切入点,持续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县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主动下沉基层,深入一线走访调研,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帮扶;推动民政、人社、财政等多部门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结合群众投诉与审计反馈情况,全面排查整治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的“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此外,南丰县纪委监委将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纳入政治监督重点任务清单,聚焦低保申请、审核、公示、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优势,通过资料审查、实地走访、突击检查等方式,严肃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完善资金发放和监督管理体系。(徐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