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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式”广告须整治

  朱雪军

  广告连接生产和消费,是消费者获取商品信息的重要渠道和作出消费决策的重要参考。近年来,我国广告业快速发展,在激发消费需求、强化品牌塑造、活跃市场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医疗、药品、食品、金融理财、教育培训等重点民生领域违法违规广告、“忽悠式”广告仍然存在,如“包治百病”的“神医”“神药”,“稳赚不赔”的金融理财,“保过”“包工作”的教育培训……

  广告乱象,一方面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利于打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市场营销宣传方面的“内卷式竞争”,不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总局日前部署开展广告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就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有关决策部署,整治群众反映集中的广告市场乱象,有力维护广告市场秩序,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维护广告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广告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强化监管。在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广告方面,要从严查处宣称保证治愈癌症、绝症或治愈近视等误导群众健康观念、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广告;在普通食品广告方面,依法查处普通食品广告宣传具备保健功效或者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及无事实依据、违反相关标准规定宣称“零糖”“零卡”“无添加”“不含防腐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在金融广告方面,重点关注面向低收入人群、在校学生、老年人等社会群体发布的贷款广告,依法查处含“免审核”“无担保”“零利率”等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等内容的金融违法广告;在教育培训广告方面,关注面向高校毕业生、求职者发布的职业技能培训类广告,依法整治虚构冒用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虚构“职业资格证书”及宣称“快速致富”的广告;在规范互联网广告方面,依法查处借助人工智能冒充专家、学者、明星、网红等公众人物发布广告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加强广告合规建设、落实互联网平台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打击各类严重扰乱广告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违法行为的同时,应把整治工作与广告合规助企工作结合起来,把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注重对监管发现问题的梳理,建立长效机制;助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完善行业管理规则,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批、规范一行”的治理成效。

  只有引导经营主体依法合规开展广告活动,为坚持质量优先、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营主体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相关行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才能更好地促进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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