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8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昌开展电动自行车“远光灯”整治

  本报南昌讯 (全媒体记者蔡颖辉)近日,南昌交警针对夜间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加装高强度照明灯等乱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电动自行车加装改装车灯属于非法改装行为。南昌交警通过实验展示了强光射灯的危害:将远光灯放置在非机动车后方10米左右的位置,驾驶员的后视镜会被显示一片白光;放置到非机动车正前方30米远的位置,驾驶员则会被晃得睁不开眼睛。处在强光处的行人,无论从哪一侧看,都像是消失了一般,只能在部分角度隐约看到轮廓。

  “这种强光射灯,极易导致对向或同向车辆出现视觉盲区,让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让周围行人及前后车辆驾驶员的观察能力大大下降。同时,夜晚视线本就不佳,强光干扰会使人眼对来车速度和距离判断力加速下降,极大地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严重威胁自身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不合理改装还可能导致电路过载、短路等问题,增加车辆发生自燃等危险情况的概率。”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依据《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动自行车上安装高分贝喇叭音响或者高强度照明灯。《条例》明确指出,驾驶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可扣留其电动自行车。此外,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天下
   第04版:专题
   第05版:专题
   第06版:专题
   第07版:抚州
   第08版:民生
   第09版:读书
   第10版:井冈山
   第11版:品鉴
   第12版:资讯
毕业即就业 乐业且安居
图片新闻
南昌开展电动自行车“远光灯”整治
图片新闻
萍乡持续筑牢禁毒防线
南城首辆“禁毒号”公交车运营
延伸宣传触角 增强反诈意识
“支付即开票”在南昌多个应用场景落地
南昌大学实践队赴兴国开展活动
建设综治中心 提升治理质效
图片新闻
多措并举让人才更有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