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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近年来,赣州市国有林场因地制宜创新“场村共建”模式,带动村集体、经营大户共推产业项目、共享发展成果,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奏响林场声音、作出林场贡献。

  为实现集体林地规模化、集约化、效益化经营,赣州市国有林场通过收储、合作、托管集体林地等方式,将林农不愿经营、不善经营、碎片化的林地收归林场统一经营管理,双方进行利益分成,已累计收储、合作、托管经营面积近50万亩。结合国有森林资源林分特点,对采伐迹地、火烧迹地,采用良种壮苗定向培育工业原料林、家具用材林和乡土珍贵树种林;对增产潜力较大的中幼林分,采取抚育间伐、定向择伐、补植补造等措施优化树种结构和林分密度,培育大径级复层异龄林;对低质低效林分,伐除无培育前途的林木,实施补植补造,培育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已累计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8万亩,建设国家储备林近4万亩。

  同时,国有林场积极探索发展木竹经营、森林苗圃、林下种养加工、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产业,打造高标准产业示范基地,已累计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57个、森林苗圃9个,国家级自然教育基地3个;开展林业科学技术研究、生产试验示范和林业新技术试验、运用、推广,通过建设技术试验示范区,与科研院校合作转化林业科技成果,构建林业协同创新共同体,促进林业科技不断创新,全市国有林场已累计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13处林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陈秋华  刘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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