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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部分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 记者12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印发公告,决定对部分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对《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5年)》进行调整,将部分钢铁产品纳入目录。

  根据公告,对外贸易经营者出口上述货物,应凭货物出口合同、生产商开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申领出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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