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10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预付式消费设“冷静期”很有必要

  近来,针对健身房等预付卡消费带来的行业乱象,深圳、上海等地推出“后悔药”,一段时间“冷静期”内可予退费,引起不少网友点赞。

  眼下,预付式消费已成为一种新型消费方式。一些商家瞅准这一商机,推出“充值多少返利多少”“多消费多优惠”等举措,不仅让消费者得到一定实惠,而且商家也能从中获取利润。如果管理规范,预付式消费对消费者和商家而言是一种双赢。然而,目前预付式消费存在着不少“霸王条款”等乱象,饱受消费者诟病。正因此,有必要设退款“冷静期”,进一步促使“良币”驱逐“劣币”,倒逼企业靠实力和品质取胜。

  当然,真正让“良币”驱逐“劣币”,还需不断完善预付卡消费监管机制。要完善预付式领域相关立法,规制发卡主体、发卡行为和发卡金额,加强对预付款的资金监管。同时,理顺维权渠道、简化维权程序,加强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经营者及时查处、及时公示,从而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朱慧卿 图/文)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天下
   第04版:决胜全面小康 决战脱贫攻坚
   第05版:视线
   第06版:政文
   第07版:经济
   第08版:文艺评论
   第09版:民生
   第10版:评与论
   第11版:广告
   第12版:体育
脱贫是新奋斗的起点
书写高质量发展新篇
预付式消费设“冷静期”很有必要
时代需要更多“张謇式”企业家
以司法裁判向滥用人脸识别说不
让夕阳生活更加精彩